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指南(2025年)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447

    一、流程节点参考

二、申报流程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政策起始年暨2013年(含2013年)之后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I——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审核盖章——携带《申请表I》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数(限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到学校——学校财务处审核学费情况并签字盖章——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查接收材料——学校审核认定——发放资金

(二)应征入伍前在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申请表II)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署意见并盖章——携带《申请表II》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到学校——学校财务处审核学费情况并签字盖章——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查接收材料——学校审核认定——给予学费减免

(三)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即自主招生及社会扩招)入校并到校报到的新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申请表II)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署意见并盖章——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涂改无效)——携带《申请表II》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到学校——学校财务处审核学费情况并签字盖章——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查接收材料——学校审查——省资助中心审核认定——给予学费减免

三、申报特别提醒

1.申请表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双面打印,手填或复印无效;

2.申请表照片需要张贴;

3.银行账号须是本人有效的工商银行卡号,其他银行的须注明具体的开户行;

4.父母及其他亲属的联系方式务必有效,以确保后期问题反馈;

5.申请表中学费减免情况可对照专业收费标准填写,如无法确定可咨询财务处,或到学校提交材料时确认填写;

6.申请表中“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填写:高考或高职单招(适用于分类招生和社会扩招学生)。

7.退役入学学生(即退伍后以退役军人身份考入我校)的学费减免对象为当学年入学新生,往年入学的学生如补办申请,可申请新学年并追溯上一学年学费减免。

8.退役入学学生(即退伍后以退役军人身份考入我校)需报请省资助中心秋季学期集中审核,春季学期不做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