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评审上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查,现将我校获2021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4月12日-4月16日)。如对候选同学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66319762、66319889。
附件1.
省级优秀毕业生.xls
附件2.
校级优秀毕业生.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