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战“疫”学生应急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次数:324


各院系、中职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51号)精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应急资助工作方案》部署,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助”力战“疫”学生应急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学生。

二、专项资助

(一)资助标准

1.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不幸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按照4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学生返校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罹患新冠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例复印件。

2.湖北籍学生或因疫情滞留湖北的学生

对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1000/人的标准直接发放生活补贴和开学返校交通补贴。

湖北籍非困难家庭学生因疫情造成家庭临时性困难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因疫情滞留湖北的学生,当前经济困难导致本人生活学习困难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学生返校后需出具滞留湖北的相关证明。

3.其他地区(湖北以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其他地区(湖北以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家庭无经济来源的,按照600/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学生返校后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临时开设线上教学的大一、大二学生

对临时开设线上教学的大一、大二学生,统一按照100/人的标准给予网课流量补助。

(二)资助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原则。除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及网课流量补助由学校统一办理外,其他专项资助均按照《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1.学生提出申请。本人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提交电子版,线下开学后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申请期限:即日起至线下开学学生返校后一周。

2.班级辅导员、所在二级院系汇总并打印出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纸质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汇总表于学生返校一周后提交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将专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其他资助
     (一)线上开学期间,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各项资助资金一律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确保资金发放及时精准到位。

(二)加大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支持力度。宣传告知疫情期间国家对贷款毕业学生推出的优惠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通过申请延后还款期限、实施还款救助等方式渡过难关,具体按照皖教秘〔202051号文件要求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摸排,重点关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排、准确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关注特困学生群体,动态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严格把关,精准助困。各班级辅导员要根据平时掌握的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和疫情对家庭的影响程度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精准资助,确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学生应助尽助。

(三)宣传引导,强化育人。学生资助部门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及时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各院系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引导受助学生正确面对疫情,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使命感与责任感,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学生处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