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奖励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依据《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评奖评优细则》,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院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现将评选条件、奖励标准以及评选程序通知如下,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学院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一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3.二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包括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4.三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包括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或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一等奖者,认定其参赛学期成绩达到学院奖学金一等奖成绩标准;
6.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得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认定为其参赛学期成绩达到学院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成绩标准。
(二)“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本学年中学习成绩至少达到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标准;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班级前10名,劳育课成绩90分以上;
4.全年无旷课,病事假不超过一周,无违纪行为。
二、获奖比例
(一)学院奖学金
获奖人数:按班级人数乘以下列百分比:特等奖:2%,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若达到获奖标准的人数超过所规定的百分比数,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考察其单科成绩。
(二)“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名额不超过各班级学生总数的5%。
三、奖励标准
(一)学院奖学金
高职:特等奖3000元/人、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二)“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奖励金额为400元/人。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具体材料为:本院系评选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学生申请审批表、获奖学生汇总表。以上材料均含纸质版与电子版。
2.
3.
4.12月中旬:发放奖金、组织颁奖仪式。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