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院学〔2010〕26号
各系:
为奖励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现将评选条件、奖励标准以及评选程序通知如下,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学院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一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3、二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包括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4、三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包括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本学年中至少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量化考核成绩应在班级前10名,劳育课成绩90分以上;
4、全年无旷课,病事假不超过一周,无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获奖比例
(一)学院奖学金
获奖人数:按班级人数乘以下列百分比:特等奖:2% ,一等奖:5% ,二等奖:10%,三等奖:20%。若达到获奖标准的人数超过所规定的百分比数,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考察其单科成绩。
(二)“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名额不超过各班级学生总数的5% 。
三、奖励标准
(一)学院奖学金
1 、高职:特等奖3000元/人 、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 、三等奖300元/人;
2 、中职:特等奖1500元/人 、一等奖600元/人 、二等奖300元/人、三等奖150元/人 。
(二)“三好学生”的奖励金额为400元/人。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系评审小组审核、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2、10月30日前:学生处审核有关评审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
3、11月5日前:公示、颁奖。
特此通知
3.
附件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三好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三好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